重大科技专项发表时间:2020-02-25 20:44 一、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1、支持方式 (1)对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承担项目,主要采取前补助方式(年度计划需求拨付)。 (2)对于企业承担的项目,主要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可事前拨付不超过财政核定专项经费总额30%的启动经费。 2、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为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 (2)原则上项目牵头单位同一年度限报1个项目,同时在研市级重大专项不超过2个项目。经审计,上年度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同一年度限报2个项目,同时在研市级重大专项不超过3个项目。上年度研发投入在5亿元(含)以上的单位同一年度限报3个项目,同时在研市级重大专项不超过5个项目。 (3)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按照申报的备选项目,未进行备选项目申报的重大项目,应经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另行行文推荐。 (4)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先进,能够快速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5)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企业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拟申请河南省创新示范专项的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新型研发机构可按1:1匹配自筹资金。项目牵头单位为企业的,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6)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7)企业、科研院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须建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企业须为经确认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须拥有相关产业国家级研发中心,相关产业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新型研发机构须通过省级备案。 (8)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9)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10)项目承担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规模以上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须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发统计,且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 (11)项目牵头单位(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2014年(含)以来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存在验收不通过或应结未结情况的,不得申报。已承担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科技惠民计划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 3、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单位须登陆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和管理。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可直接申报,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审核、提交。 二、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 1、支持方式 (1)对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承担项目,主要采取前补助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分年度拨付项目经费。 (2)对于企业承担的项目,主要采取后补助方式。项目立项后,核定财政补助经费总额。项目单位先行组织实施,取得预期成果并按规定程序通过评估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对于研发经费需求量大、风险程度高、承担单位经济实力较弱的项目,可事先按照财政补助经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拨付启动经费。 2、申报条件 (1)项目应严格按照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能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产业化基础良好,能够快速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3)项目申请单位在河南省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4)项目产业化前景良好,项目实施内容具体明确,目标量化,可评估可考核。 (5)项目申请单位应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等。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大于58周岁,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中原学者等年龄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7)企业(或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申报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8)每个单位申报不得超过1项。 (9)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10)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和研发费用筹措能力;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3、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并通过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平台(http://app.hnkjt.gov.cn/)网上填报项目预算。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申报书提交至相应主管部门(单位)审核。 |